加计扣除申报流程(研发费用的归集和账务处理)

 江南西注册公司     |      2022-03-25

研发费加计扣除鉴定

加计扣除申报流程(研发费用的归集和账务处理)

申报要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税务机关对企业享受加计扣除优惠的研发项目有异议的,可以转请地市级(含)以上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出具鉴定意见,科技部门应及时回复意见。

no.1受理时间

2019年度项目鉴定分两批次受理。

●第一批企业网上受理时间:

2020年3月23日至4月22日17:00网上截止。

●第二批企业网上受理时间:

2020年6月10日至7月15日17:00网上截止。

项目不进行重复鉴定。企业只能选择其中一个批次对该企业所有需鉴定项目进行一次性提交。

no.2申请条件及填报方式

已进行汇算清缴收到《研究开发项目异议告知书》的企业需按时登陆珠海市财政专项资金申报和管理平台”在线填写并网上提交规定的项目材料。

企业承担省部级(含)以上科研项目的,以及在上一年度前已经进行鉴定的跨年度研发项目不再鉴定。

no.3异议申诉

企业对鉴定结果显示专家意见为“不通过”的项目如有异议,可在网上申报系统发布评审结果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通过管理平台提出申诉理由。同一项目只能提出一次异议申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