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8年10月5日(以出票日期为准)起,调整东航、上航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征收标准。
一、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费收取标准,800公里(含)以下航段,每位旅客收取人民币20元;800公里以上航段,每位旅客收取人民币30元。
二、按规定享受国内民航成人普通票价10%的婴儿,免收燃油附加费。
三、按规定购买国内民航成人普通票价50%的儿童(含无成人陪伴儿童)、革命伤残军人和因公致残的人民警察,燃油附加费收取标准为,800公里(含)以下航段,每位旅客收取人民币10元;800公里以上航段,每位旅客收取人民币10元。
什么是燃油附加费?
燃油附加费是国家发改委和民航局,为合理疏导国内航空煤油价格变动对航空运输成本的影响,制定的一种变相补贴政策。
此前,这一费用就多次上调下浮,2008年7月全球油价高涨期,其创造了800公里以下80元、800公里以上150元的历史记录。
根据民航局2015年发布的相关文件,其计算方式分为两档:
800公里(含)以下航线燃油附加最高标准=燃油附加单位收取率×(国内航空煤油综合采购成本-5000)×800
800公里以上航线燃油附加最高标准=燃油附加单位收取率×(国内航空煤油综合采购成本-5000)×1500
根据这个计算公式不难看出,随着航空煤油综合采购成本的逐步上升,国内航班燃油附加费还有进一步上涨的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