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对电商经营行为作出了规范。时下,电子商务营业执照办理成为许多电商经营者关注的热点。
1月7日,区市场监管局行政审批窗口向我区微店经营者徐女士发放了余杭首张微商营业执照。记者从工作人员处了解到,这张微商营业执照最特别之处在于,执照上的经营场所是微店网址。这也是余杭区第一张使用网络经营场所登记的个体户营业执照。
哪些电商经营者要办理执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将以往游走在“灰色地带”的不少电商行为纳入了监管范畴,例如代购、微商等。该法律明确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除个人销售自产农副产品、家庭手工业产品,个人利用自己的技能从事依法无须取得许可的便民劳务活动和零星小额交易活动,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不需要进行登记。此外,记者从监管部门获悉,之前已办理了市场主体登记(营业执照)的经营户,现在想从事电子商务经营,电子商务经营范围和线下经营一致,不需再申请营业执照。但是,经营者若超出线下经营许可范围,则需要取得相关许可,并对原来的营业执照进行变更登记。记者还了解到,微商营业执照仅允许个体工商户使用网络经营场所办理登记。对于在一个以上电子商务平台从事经营活动的,需要将其从事经营活动的多个网络经营场所向登记机关进行登记。以网络经营场所作为经营场所登记的个体工商户,仅可通过互联网开展经营活动,不得擅自改变其住宅房屋用途用于从事线下生产经营活动并应作出相关承诺。登记机关要在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后标注“(仅限于通过互联网从事经营活动)”。
如何使用“网络经营场所”登记?
第一步:核名:按照正常的核名程序申请个体户名称。名称可以与一般普通的个体户一样,也可以是行政区划、字号(常规字号后附加电子商务平台简称)、行业的形式。如:杭州xx淘宝服装店。
第二步:全程电子化登记平台申报或者直接到窗口递交材料申请。所需的材料是:①《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申请书》②申请人身份证或居住证复印件③网络经营场所使用证明(由申请人自行从电子商务平台获取并打印)办理登记的具体方式和流程,申请人可咨询当地市场监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