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准则收入确认原则(2021会计准则收入确认原则)

 注册公司     |      2022-08-15

要点归纳:

会计准则收入确认原则(2021会计准则收入确认原则)

一、收入确认计量五步法模型

第一步.识别与客户订立的合同(合同不拘泥于形式,关键要具备法律约束力);

第二步.识别合同中的单项履约义务(即可明确区分的承诺);

第三步.确定交易价格(即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不一定等于合同标价)

第四步.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按合同开始日单独售价分摊)

第五步.履行各单项履约义务时确认收入。(核心:客户取得商品控制权)

二、第一步要点

1.合同变更

(1)作为单独合同

同时满足两个条件:
a.合同变更增加了可明确区分的商品及合同价款;(4点缺一不可)

b.新增合同价款反映了新增商品单独售价的。

(2)作为原合同的组成部分

合同变更不属于上述第1种情形,

且在合同变更日已转让商品与未转让商品之间不可明确区分的。(建造办公楼追加造价)

(3)作为原合同终止及新合同订立(排除法:不满足1、2的)

合同变更不属于上述第1种情形,

且在合同变更日已转让商品与未转让商品之间可明确区分的。

三、第二步要点

1.时点:合同开始日识别该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

2.认定为单项履约义务的两种情况

(1)企业向客户转让可明确区分商品的承诺

a.商品可区分:

客户能够从该商品本身受益(使用、出售等)或

从该商品与其他易于获得资源一起使用中受益(不复杂的安装服务);

易于获得的资源判断:

-与合同是否约定该资源只能从特定公司取得或

与市场上是否有其他供应商可以提供该资源无关;

-与该资源本身的复杂程度和

资源对商品的定制化、修改重大程度相关;

b.合同层面可区分:

企业向客户转让该商品的承诺与合同中其他承诺可单独区分。

合同层面不可区分的三种情况:

-企业需提供重大服务将该商品与合同中其他商品进行整合,形成组合产出

转让给客户。(建造办公楼)

-该商品将对合同中承诺的其他商品予以重大修改或定制。(软件定制化安装)

-该商品与合同中承诺的其他商品具有高度关联性(设计服务和生产样品)

(2)企业向客户转让一系列实质相同且转让模式相同的、可明确区分商品的承诺

实质相同:

a.承诺是提供确定数量的商品,依据商品本身是否实质相同判断;

b.承诺是在某一期间内随时向客户提供某项服务,依据企业在该期间各个时间

段的承诺是否相同,而非具体服务本身。

(酒店管理服务,具体包含保洁、维修、安保等,但承诺都为按约定的酒店管

理标准提供服务)

转让模式相同: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采用相同方法确定其履约进度

3.提供运输服务的相关处理原则

(1)商品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发生的运输活动不构成单项履约义务

(2)商品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后发生的运输活动,应当考虑该项服务是否构成单项履约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