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要紧,二姐带你搞明白这些问题!
三个是什么?
留抵税
作为一般纳税人,当月购进货物多,进项税也就多了,跟着库存商品也多了。如果当期进项大于销项,那么出现留抵税额,同时,也出现库存多的情形。如果只有留抵税额,没有实际库存,则有很大的偷税嫌疑。
增量留抵税
增量留抵税是指与019年3月底相比新增加的期末留抵税额。也就是自2019年4月1日起,试行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制度。计算公式如下:
增量留抵税额=当期期末留抵税额-2019年3月底的期末留抵税额
待抵扣进项税
“待抵扣进项税”科目,用于核算辅导期一般纳税人取得尚未进行交叉稽核比对的已认证专用发票抵扣联、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以及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以下简称增值税抵扣凭证)注明或者计算的进项税额。
扩展下:
进项构成比例是指2019年4月至申请退税前一税款所属期内已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含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解缴税款完税凭证注明的增值税额占同期全部已抵扣进项税额的比重。
注意:进项构成比例计算时,需要将上述发票汇总后计算所占的比重。
待抵扣进项和留底税额区别
1、待抵扣进项税额是指一般纳税人取得增值税扣税凭证并经税务机关认证,按照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准予以后期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
2、留抵税额是指纳税人当月的进项税额多与销项税额后产生的未抵扣税额,可在下个月继续抵扣。如有期末留抵税额,则本期不缴纳增值税。
注意:“待抵扣进项税”核算是认证了,但按规定时间内才能进项抵扣。而“留抵税”核算是当期认证同时进项抵扣,但是由当期销项税额小于进项税额,导致差额税额留下期进项抵扣。
留抵税额特殊处理
1、一般纳税人注销时留抵税额处理
无论一般纳税人注销还是转为小规模纳税人时,其库存商品不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其留抵税也不给予退税。
2、一般纳税人拖欠纳税且有留抵税额处理
一把纳税人有拖欠增值税税款,若纳税人有进项留抵税额,可按(国税发〔2004〕112号)的规定,用增值税留抵税额抵减查欠税。会计分录如下:
1)增值税欠税税额大于期末留抵税额,按期末留抵税额红字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
2)若增值税欠税税额小于期末留抵税额,按增值税欠税税额红字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
3、发生资产重组时留抵税额处理
一般纳税人在资产重组中,将全部资产、负债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新一般纳税人,并按程序办理注销登记,其办理注销前尚未抵扣的进项结转新纳税人继续抵扣。
例如:甲乙公司均为一般纳税人,2019年10月两家公司签订了资产重组协议,根据协议约定,甲公司应将全额资产、负债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乙公司,并按程序办理注销相关手续。在办理注销登记前甲公司有留抵税额20万元,那甲公司将这20万转给乙公司继续抵扣。
4、一般纳税人转小规模时留底税额处理
转小规模后,尚未申报的进项及当期的期末留底税额,计入“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核算。
无论已取得或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机动车发票、收费公路通行费电子普通发票,都应在取得对应发票时,应当发票选择平台进行确认或认证后稽核比对相符;已经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经稽核比对相符的,应当自行下载《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稽核结果通知书》;若这些经稽核比对异常的,应当按照现行规定进行核查处理。
5、一般纳税人期末留底税额退税时处理
结合两个例子,让你轻松上道!
【例1】公司为一般纳税人,2019年2月之前有增值税欠税70万元,2019年3月期末留抵税额为10万元,9月期末留底税额110万元,4-9月符合留底退税条件,进项构成比例90%,该公司10月申报期申请退还留抵税额:
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增量留底税额×进项构成比例×60%
=100×90%×60%=54万元
【例2】甲公司2009年1月购进一批货物,发票上注明货款15万元.当月销售收入为20万元,上月抵税额3千元,请计算甲公司当月的应交的各项税金,并做出会计分录如下(单位:万元):
本月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
=20×17%-15×17%-0.3
=3.4-2.55-0.3=0.55
1)购进时,
借:库存商品15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2.55
贷:银行存款17.55
2)销售时,
借:银行存款23.4
贷:主营业务收入2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3.4
3)交税时,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0.55
贷:银行存款0.55
注意:留抵税金不作账务处理。
以上内容,对留底税额、增量留抵税、待抵扣进项,分清楚了吗?特殊情况的留抵税处理,你学会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