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政策改革以后,公司注册费用都是实行认缴制,也就是实际上没有注册资金进入到公司的验资账户上,并且也取消了验资账户的开设,这大大简化了公司注册的流程,也缩短了注册公司的周期,这位每一个想创业的朋友提供了实实在在的政策便利。但此时对于一些会计朋友,特别是很细心很较真的会计同仁来说,就出现了一个专业问题,那就是公司注册认缴费用怎么写分录呢?
具体的问题内容如下:
1、 新公司注册实行认缴,实际上公司账户没有流水,完全都没有资金进出,第一次做账,注册资金该怎么做账呢?
借:银行存款 200万
贷:实收资本 200万
这样可以吗?
2、公司平时能取得发票的支出,全部贷方都写的库存现金可以吗?(因为银行账户完全没用过)
2、 平时的支出都是老板掏的现金,收到这笔现金分录这么做可以吗?
借:库存现金 5000
贷:其他应付款(还是银行存款)5000
哪个比较合适?
有同行朋友是这样回答的:
没有收到注册资本,你的资产负债表就是0。所以就不用做账。什么时候收到了注册资本才开始做账。
借:银行存款等
贷:实收资本
应该是这样的一个过程。
还有同行朋友是这样说的:
是的,认缴注册资本不等于实缴,没有收到现金或者银行存款,其实不是说以后会计分录怎么做,而是公司第一笔分录怎么做?比如,正常出资公司,
借:银行存款
贷:实收资本
这没有问题,然后开始取现,支付等等业务,公司正常分录开始了。
但是,认缴而没有实缴的分录怎么做?我不知道上面那个做借银行存款或现金,贷实收资本的事怎么样个思路,这明显错的十万八千里,你银行有存款吗?你有收到现金吗?
根据权责发生制原则,股东认缴注册公司,那么权利和义务已经确定,确认了其为公司股东,公司也随之成立了,那么对于这项业务分录怎么做?就跟公司买东西一样,东西给你了,你没给我钱,我不能说活我没有收入,我还得做收入,不过对应的是你欠我钱。
那么认缴而没有实缴该怎么做?开始我也认为,股东已经认缴出资但没有出资,那么应该确认股东欠公司钱,其他应收款--股东 这个作为借方比较合理,但是对应的做哪个科目?营业执照显示注册资金XXX,是不是也可以作为实收资本呢?就比如,你买东西收入XXX,对方没给你钱,你也要做营业收入XXX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