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从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审核批准。”—这里的文化行政部门是指各省的文化和旅游厅。
第九条申请从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申请书;
(二)营业执照和章程;
(三)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四)业务范围说明;
(五)专业人员、工作场所以及相应经营管理技术措施的说明材料;
(六)域名登记证明;
(七)依法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对申请从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做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批准的,核发《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并向社会公告;不批准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办理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审批机构:省文化和旅游厅
办理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审批时间:20个工作日左右
办理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有效时间:3年
哪些要办理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一、提供互联网文化产品及其服务的活动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将文化产品登载在互联网上,或者通过互联网发送到计算机、固定电话机、移动电话机、收音机、电视机、等用户端,供上网用户浏览、阅读、欣赏、点播、使用或者下载的传播行为
2.互联网文化产品的制作、复制、进口、批发、零售、出租、播放等活动
3.互联网文化产品的展览、比赛等活动
二、通过互联网生产、传播和流通文化产品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网络音乐
2.演出剧(节)目
3.网络表演
4.网络艺术品
5.网络动漫
6.展览、比赛活动
网文是通过互联网载体(pc端/移动端)传播与文化相关业务所需要申请的资质。基本为动漫音乐网络表演几个类别受众面比较广。但是部分地区表演类的网文审批比较严格。
1、申请主体公司为纯内资公司,股东也不得存在外资(外资包含台港澳)
2、申请主体公司名下符合审批要求的网站
3、在工商执照经营范围进行增项(北京: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
4、贵司需提供提供相关(音乐or动漫)的版权原件或复印件
办理《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所需材料:
1、申请表
2、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公司章程
3、验资报告
4、法人代表、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复印件及从业简历
5、8名技术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及本科以上毕业证书复印件
6、房屋租赁合同和房产证明
8、业务发展报告
9、非法人办理需提交委托代理书